全体教职员工:
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和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在开始,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5月27日前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办刘利琼老师处。联系电话:80907123 邮箱:ml4213941@163.com
校办
2016年5月13日
宿迁市教育局
宿教人函﹝2016﹞012号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局属事业单位:
近期,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161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162号),对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根据市人社局部署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并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和系统生成数据文件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档。
联系人:陆启坤 联系电话:84389650 电子信箱:sqjscg@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16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人社函〔2016〕161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指标推荐。人社部下达我省88名人选指标(不含南京市),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5名,高技能人才13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人才总量、发展趋势等情况,在人社部下达我省人选指标的基础上,按1:1.5的比例下达推荐人选指标数(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开展选拔推荐工作。按照人社部要求,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未下达指标的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指标不得随意相互占用。
二、选拔范围
重点选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高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四、选拔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省辖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人选,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省属企事业单位人选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省属转制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昆山、泰兴、沭阳3个省管试点市(县),仍按往年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须将上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审批,由省政府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五、入选专家的奖励
由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发给一次性奖金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材料报送
请接到通知后,抓紧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2,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加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请务必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分开装订。各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
(二)统一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要注明),加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公章。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推荐的人选材料。
3.报送人选数据盘1张。
每位专家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可从省人社厅网站(www.jshrss.gov.cn)按“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查找下载“个人申报材料封面(特殊津贴)”。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请于2016年6月16日前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除特殊情况且事前向我厅专门来函同意外,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各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对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各市非公经济企业推荐人选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30%。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与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可同时申报。
七、联系方式
(一)省人社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郑瑜 蒋晨晨(025)83236098(兼传真)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904室
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js83236098@126.com
(二)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胡倩 (025)83276077(兼传真)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717室
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huqian@jshrss.gov.cn
(三)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联系人:徐俊芳 (025)83236120(兼传真)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4室
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xujunfang@jshrss.gov.cn
附件:1.2016年江苏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选推
荐指标数
2.软件下载及《专家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下载使用说明
一、工具下载
访问东方智辰公司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点击首页上端菜单中的“下载中心”->“智辰软件”,在左边的软件列表中点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表中的“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2016.3.4版本)即为下载目标,点击最右侧“下载”进入下载页面,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二、工具安装
对下载的安装文件压缩包进行解压缩,双击安装文件,默认安装至程序安装完成。
三、表格填写
运行安装好的“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逐页、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光标定位到填写单元格时,在窗口下方会有相对应的填写说明。
填写过程中,请及时点击窗口上方最左侧的“保存”按钮,保存个人信息(未填完全部信息时,可以不检查录入数据合法性)。
四、生成表格
填写完成后,请点击窗口上方“打印”按钮,打印出《专家情况登记表》,并认真校对。然后,请点击窗口上方的“生成报送”按钮,生成数据文件,数据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将一式三份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和生成的数据文件一并逐级上报。
软件公司联系人: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软件
工程师 张超010-83065045转813,手机15811049639。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人社函〔2016〕162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和国家驻苏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更多人才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根据《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开展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经省政府批准,今年全省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数量控制在200名以内(含高技能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人才总量、发展趋势等情况,按1:1.5的比例下达推荐人选指标数(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数开展推荐工作。未下达指标的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二、选拔范围
在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选拔条件
在符合苏政发〔1999〕71号文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坚持以“高精尖缺”为导向,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
(一)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高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2.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3.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卓有建树,在国内省内有较高知名度,为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的;
4.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8.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9.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10.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11.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能够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的;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选拔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省辖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人选,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省属企事业单位人选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省属转制单位、在苏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国家有关部门驻苏企事业单位的推荐人选,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拔推荐。驻苏部队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人选,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受理。昆山、泰兴、沭阳3个省管试点市(县),仍按往年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须将上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名单,报省政府批准。
五、入选专家的奖励
由省政府公布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入选专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专家一定的奖励。
六、材料报送
请接到通知后,抓紧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2,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加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请务必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分开装订。各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确保真实。
(二)统一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要注明),加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公章。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推荐人选材料。
3.报送人选数据盘1张。
今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仍采用人社部特贴专家选拔信息采集软件,请申报人下载相关软件并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在打印装订纸质材料时,请将封面更改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每位专家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可从省人社厅网站(www.jshrss.gov.cn)按“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查找下载“个人申报材料封面(突贡)”。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请于2016年6月16日前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除特殊情况且事前向我厅专门来函同意外,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推荐选拔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对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各市非公经济企业推荐人选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30%。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可同时申报。
七、联系方式
(一)省人社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郑瑜 蒋晨晨(025)83236098(兼传真)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904室
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js83236098@126.com
(二)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胡倩 (025)83276077(兼传真)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717室
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huqian@jshrss.gov.cn
(三)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联系人:徐俊芳 (025)83236120(兼传真)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4室
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xujunfang@jshrss.gov.cn
附件:1.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指标数
2.软件下载及《专家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下载使用说明
一、工具下载
访问东方智辰公司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点击首页上端菜单中的“下载中心”->“智辰软件”,在左边的软件列表中点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表中的“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2016.3.4版本)即为下载目标,点击最右侧“下载”进入下载页面,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二、工具安装
对下载的安装文件压缩包进行解压缩,双击安装文件,默认安装至程序安装完成。
三、表格填写
运行安装好的“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逐页、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光标定位到填写单元格时,在窗口下方会有相对应的填写说明。
填写过程中,请及时点击窗口上方最左侧的“保存”按钮,保存个人信息(未填完全部信息时,可以不检查录入数据合法性)。
四、生成表格
填写完成后,请点击窗口上方“打印”按钮,打印出《专家情况登记表》,并认真校对。然后,请点击窗口上方的“生成报送”按钮,生成数据文件,数据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将一式三份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和生成的数据文件一并逐级上报。
软件公司联系人: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软件
工程师 张超010-83065045转813,手机1581104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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